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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度成长鼎新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发卖价钱行为结合查抄的通知》(苏价检〔2017〕193号)文件精力。现决定,在全市范畴内开展商品房发卖价钱行为结合查抄。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标示消息不全,没有按照划定内容明码标价;未表示房源发卖形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钱不是现实成交价;
(八)为买卖当事人规避衡宇买卖税费等不法目标,就统一衡宇签定分歧买卖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当;
10月下旬,国度成长鼎新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结合发出通知,摆设开展商品房发卖价钱行为结合查抄。本次查抄为期一个月,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查抄对象是房地产开辟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沉点查处9大违规行为。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发卖明码标价划定》《商品房发卖办理法子》《房地产经纪办理法子》的行为。
(八)为买卖当事人规避衡宇买卖税费等不法目标,就统一衡宇签定分歧买卖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当;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发卖明码标价划定》《商品房发卖办理法子》《房地产经纪办理法子》的行为。
各市、区要在12月7日前,报送专项查抄总结(含典型案例1-2件)、各项统计表至姑苏市物价局查抄分局查抄四周、姑苏市房地产市场和买卖办理核心。
(三)标示消息不全,没有按照划定内容明码标价;未表示房源发卖形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钱不是现实成交价;
今天(11月1日)姑苏市物价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发卖价钱行为结合查抄的通知。
各市、区价钱主管部分、住建部分应积极共同,成立查抄组,采纳结合查抄的体例开展查抄。各区(不含吴江区)抽查3家在售楼盘,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各市(含吴江区)抽查5家在售楼盘,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抽查要严酷恪守“双随机”的要求,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将当令对部门地域开展督查。国度放置的交叉查抄由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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