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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高峰时段,记者在现场看到,车主陆续把车停在弄堂两旁,中间剩下的宽度只能容纳一辆机动车通行。
居民对弄堂停车意见很大,都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但由谁来管、凭什么依据管、怎么管,都成了压在弄堂停车问题上的“三座大山”。
本报讯(记者 周琦)近日,家住太平新村的市民来电反映,他家附近老干部局边上的弄堂竟成了“公共免费停车场”,不但小区居民把车停在弄堂里,许多社会车辆都选择在此“歇脚”,弄堂里“车满为患”。因为人行道被占,小区居民进出时不得不在车辆夹缝中穿行。
市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区很多里弄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但由于非市政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范畴,交警对该区域的停车管理于法无据,只有发生车辆碰擦等事故后才能介入,无法对里弄停车做出处罚。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县府路不能停车,老小区停车位比较少,而且在此地停车是不收费的,所以多数人图方便,就把车停在了弄堂里。“一般晚上是乱停车最严重的时候,有时整条弄堂都停满了车。” 小区里的不少老年人都认为,弄堂比较昏暗,这么多汽车进进出出,行人很不安全。而小区业主则表示:“老小区没多少停车位,这两年车越来越多,不停弄堂停哪儿去啊?”
记者从社区了解到,原来这条路比较狭窄,后来经老小区改造后,道路拓宽了,弄堂里停的车就越来越多。
社区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非市政道路不是小区物业的管理区域,不适用于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它也不是停车场或专门用于停车的场所,不适用有关停车场所管理的规定。街道难以作为管理主体,管理人员费用由财政支出同样缺乏法律依据。小区物业则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权力,由于弄堂不属于小区范围,即使想管也管不着。
交警秩序科鲁科长表示,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交警、社区、城管等可经过协商沟通,一起寻找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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