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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今年以来,太仓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来访、来电咨询共计3251件,涉及人数达422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8.5%;办理各类案件851起,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一倍,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260余万元。
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基金会资助资金逐年提高。修改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明确援助案件经费使用和发放程序,取消了义务办案,对于案件复杂、旅差费开支多的,还可适当增加补助,有效调动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积极性,为更好地向弱势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将案件补贴发放与案件承办质量挂钩,明确规定不予支付办案补贴及减少支付办案补贴的多种情形,督促承办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利用多渠道、多形式突出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在城区公交候车亭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广告,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
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的落实。实行诉前风险告知制度,明确告知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享受的权利及法律风险,避免诉讼风险。全面启动事前预防、事后监督、事中跟进的监管模式,明确案件办理各个流程均由专人负责跟进,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对已办结案件强化跟踪回访,确保案件承办质量。
规范援助窗口服务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精细化,全面落实服务群众“八项承诺”,推行周六工作日、电话预约、上门申请,实行“点援制”和“一站式”服务。在窗口服务中,规范文明用语,倡导“热心接待、细心解答、耐心疏导、贴心服务、爱心助人”的“五心”服务。启用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主动接受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的评价,测评满意度达98%以上。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借助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系统,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以及法律咨询等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和监控。
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积极发挥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团市委、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站及各镇法律援助站作用,在劳动保障、残联、工会、少数民族、外来人集宿区等建立起行业、专业法律援助站。在基层村和社区建立了146个法律援助联系点,选聘村(居)主任(大学生村官)或居(村)民调解组织人员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在全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及14家苏州市级社会矛盾预警点企业中率先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助力企业职工维权。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门诊”服务品牌,开展“法律援助夜市”,在外来务工人员企业、集宿区开展常态化的法律知识讲座,零距离服务农民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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