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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4、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太仓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协理员)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进行管理。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根据我市工会工作现状,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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