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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确定最终录用人员,被录用的外聘财务人员与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保密协议。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一)本次招聘对象要求年龄20-45岁,男女不限,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及本地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
(四)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会计分析报告;
(二)年龄20-45岁,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持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岗位从业经验。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招聘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请初审通过的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真实并畅通。未接到通知人员不再继续参加竞聘。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三)熟悉《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一)外聘财务人员实现等级工资制度,工资收入由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岗位补助和全年目标责任奖具体组成。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职称持有情况,全年实际收入在8.9万至10.5万之间,外聘财务人员经费由各单位自行保障,但不低于支队制定的工资基础标准。
在大队进行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招聘考核工作由支队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政审等三个环节。笔试考核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参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政府财经制度法规。面试考核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职业规划等,其中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30%,个人学历及职称占比10%。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合格后由支队统一组织入职前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外聘财务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通过由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及个人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其职称工资等级并签订正式的劳动雇佣合同,建立人事档案,签订合同期限1年。
(二)外聘财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报名地址: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朝阳路222号,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初步审核报名资料。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外聘财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时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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