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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编排局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并将接待日值班表在外网向系统及社会公布。
(一)纳税人关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关于加强和改善税收工作、推进落实改革任务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的建议和诉求。
(二)办公室负责维持领导接待日秩序,当班负责同志具体参与接待,并认真倾听、记录所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的,按首问负责制原则处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批转(报批)有关处室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二)纳税人关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违纪,推诿扯皮、应办不办,文明服务、廉洁从税等方面问题的举报投诉。
从2019年1月份起,每月第一周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三)处室接到批办意见后,应及时进行办理,办理结果经局领导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结果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列入今后工作计划,认真解决。
(五)办公室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尽力把矛盾解决在本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畅通税务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严肃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稳定,稳定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2019年太仓市税务局继续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四)对涉及举报类问题,要严格注意保密,权限范围内的严格按程序办理;权限范围外的应及时将情况通过信访渠道批转解决,切不可向外界、甚至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透露有关情况,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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