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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华严沉违反党的政治规律、组织规律、廉洁规律,形成严沉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沉,影响恶劣,应予庄重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划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核准,决定赐与何美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赐与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杭州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查察机关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信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核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杭州市当局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美华严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查询拜访。
何美华,男,汉族,1961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金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婺城党工委副书记,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婺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市当局党构成员,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杭州大江东财产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钱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市当局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系第十二届杭州市委委员、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经查,何美华抱负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实、不诚恳,在组织谈话时不照实说明问题,取他人串供,转移大量涉案物品;不按划定演讲个人相关事项;廉洁意识、老实意识、底线意识缺失,持久、多次、大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贪欲膨缩,“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买卖,操纵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在企业运营、用地审批、项目衔接、项目落地等方面谋取好处,单独或伙同亲属不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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