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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消息互通机制。审计机关工做过程中构成的项目审计结果、审计建议等,在报送市委、市当局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发觉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每月按期将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审计机关通报办理结果。二是联合监督机制。探索开展内部监察审计工做,通过同步开展经济义务审计、专项审计取廉政查抄、专项抽查,沉点排查各地各部分做风划定施行、“两个义务”落实以及资产管理、财政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共同进行阐发研判,查找案件线年,共发觉案件线条,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协助办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办案需要,抽调审计机关具备相关业务特长的人员参取案件查办,协助论证、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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