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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部主办单元:政府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河汉区花城大道767号
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能够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也能够到税务机关办税办事厅签订纸质版《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一、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安全费文书。
六、社会安全费征收决定书、强制施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文书等暂不合用本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安全费征管效率和优化缴费办事,切实维护参保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深圳)范畴内实行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
五、缴费人需要纸质文书的,能够自行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也能够到税务机关办税办事厅打印。
四、电子版式社会安全费文书取纸质社会安全费文书具有划一法令效力,缴费人能够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缴费人签订《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能够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版式社会安全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安全费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缴费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电子税务局主动记录送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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