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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猪獾属政府爱护的有主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陈某在禁猎期于禁猎区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东西“猎套”捕捉野生动物,其行为形成不法打猎罪。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告状。
6月28日,旺苍公安接到一电话举报称,一旺苍籍男子在网络上发布其捕捉的一野生动物猪獾视频,并配文字称要将拱猪子(猪獾)“弄死”。接警后,旺苍公安迅速展开了查询拜访。
经了解,该男子姓陈,其发觉有动物吃自家庄稼,便用网上采办的打猎东西,捕捉1只野生动物“拱猪子”(猪獾),捕捉后将该“拱猪子”用绳索拴住,让本人豢养的犬只对该野生动物进行撕咬,并拍成视频在网络发布。陈某交代,猪獾没有被咬死,他后来将其放了。
“要将拱猪子(猪獾)弄死……”本年6月底,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一名男子网络发布视频并配文,视频中,两只狗正在撕咬一只野生动物。随后,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10月18日,旺苍公安发布信息,该男子形成不法打猎罪,目前已移送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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