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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小兵 刘争 通讯员 许琳格)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在消费者权益庇护巡回法庭开展“提振消费决心、营建诚信运营”庭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保委工做人员、消费者代表及运营者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此次庭审质证充实、法式公道,法官审理思路清晰、庭审把握娴熟,通过旁听充实感遭到了法院的专业性和公道性。接下来,太仓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司法办事保障举措,提升诉源管理实效,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庭上,被告陈某诉称,本人在被告太仓某汽车公司官方二手车小法式上,看中了其发布的一辆二手车,原被告于2022年1月13日签订了《旧机动车转让合同》,被告将二手车以15万余元的价格出卖给被告。被告付清全款后,双方于2022年1月15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后被告在车辆维保时经维保人员说明得知,这辆二手车的型号取转让合同载明不符,车辆参数、配置相差巨大。被告认为被告具有欺诈行为,因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退一赔三的法令义务。被告太仓某汽车公司辩称其行为不形成欺诈,买卖合同合法有用。
庭审中,双方环绕汽车公司能否形成欺诈、能否需要合用惩罚性补偿等争议核心,展开证据互换及辩说。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进一步审理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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