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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小龙 记者李黎)为了规范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行为,加强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质量量安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子》(以下简称法子),并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法子》划定,发卖生鲜食用农产物,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物的实在色泽等感官性状形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备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确保《法子》的成功实施,近期,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结实开展生鲜灯专项查抄,鼎力宣传禁用“生鲜灯”的相关划定。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农贸市场33个,蔬菜、肉类生鲜摊位530个,查抄各类超市、生鲜店116家,发放《关于发卖生鲜食用农产物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函》646份,开展诚信教育和普法宣传,督促相关主体一律停用对生鲜食用农产物的实在色泽等感官性状形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等照明设备。监管人员已指点263家相关生鲜运营主体达成了灯具改换。
下一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生鲜灯”整治行动,还原生鲜农产物“真面貌”,让泛博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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